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提升农民幸福指数

发布时间: 2022 年 8 月 11 日 浏览次数: 314

——对宜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情况的调查

宜兴市老区开发促进会

宜 兴 市 扶 贫 开 发 协 会

宜 兴 市 农 村 经 济 学 会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宜兴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四治理、四提升”为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宜兴市先后收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县级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宜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起步较早。2011 年,宜兴市围绕“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城市、打造全省最美丽乡村”的总体目标,坚持“环境立市、生态兴市”战略,提前谋划,精心部署,正式启动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肯定,被确定为首批“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示范县(市)”,并于 2013 年顺利通过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全域考核验收。2014 年,宜兴市对村庄环境实施“量化分类、动态考核”管理办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由集中整治为主转入整管并重,以管为主的新阶段,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2018 年宜兴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并取得积极成效,全市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一是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宜兴市把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加快整治和改善影响城市形象的重要节点和核心区域周边村庄环境,大力改善村容村貌、田容田貌、宅容宅貌、塘容塘貌。目前全市已完成 33 个无锡市级和 120 个宜兴市级重要节点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已创建无锡市美丽乡村示范村 30 个,全市美丽宜居乡村达标率达 100%。二是农村“三治”提标扩面。全域推进“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有序推进,全市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农村地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污水纳管工程,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标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自然村治理覆盖率达 82%以上;依托机械化保洁,“河道管家”专门化管理等形式,对全市所有河湖水域岸线开展“美丽河湖”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下游水质好于上游水质,入湖水质明显好于入境水质。三是农村“五化”提质增效。巩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成果,全面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建立宜兴市级农村“厕所革命”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非无害化卫生户厕“动态清零”机制。合理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实现全市三类水冲式农村公厕行政村全覆盖,实施农村公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建立“一厕一档”制度,落实定岗定人定时保洁;实施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将阻碍镇村公交及校车通行的“断头路”、“瓶颈路”全部打通,确保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行政村双车道四级路覆盖率、村内主要道路硬化的行政村比例均达 100%;实施农村道路亮化工程,全市行政村公共场所和主要道路路灯覆盖率达 100%;大力推进农村村庄绿化,实现村旁、路旁、河旁、屋旁绿化基本覆盖,全市已创建省级绿美村庄 24 个。四是村庄环境整治典型示范村亮点频现。随着村庄环境整治活动的开展,农村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全市涌现出一批乡村特色明显、生态环境优良、生产生活便利的典型示范村。目前为止,全市已成功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5 个,国家级森林乡村 28 个,中国最美村镇生态宜居奖 1 个,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村 14 个,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 12 个,江苏省绿美村庄 24个,无锡市美丽乡村示范村 30 个,无锡市特色田园乡村 25个。2021 年,宜兴成功入选全国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是江苏省唯一入选单位,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1 亿元。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一是成立工作班子,切实加强领导。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格局,为顺利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制定有关政策,强化责任落实。市先后下发《关于开展“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健全完善宜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和板块的责任分工,实行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镇、部门的考核力度。三是加强检查督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联络员会议,持续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市级部门对照各自分工,开展专项“常态化督查”,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各镇(街道)切实做好属地管理,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加强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为持续优化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工作,宜兴市委、市政府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镇、园区、街道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红黑榜”制度,创新实施“综合榜”+“专项榜”、平时考核 + 年底差异化考核、人居环境整治保证金等制度,对整治中成绩突出的单位表彰奖励,对出现问题的单位通报批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全市镇街村进行暗访测评,定期公布宜兴市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红黑榜”,每期将 10 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列入“综合红榜”,5 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列入综合黑榜,红黑榜名单分别在宜兴发布和宜兴日报进行公示。市相关部门在垃圾处置、水环境管护、公厕管护,道路管护等方面建立“专项红黑榜”,并作为年度差别化考核的依据。采取“红黑榜”考核制度,有力促进了全域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和提升,并取得明显成效。2021 年宜兴市人居环境测评分提升幅度居无锡市第一,14 个村列入无锡“红榜”,被无锡市认定为进步最大的板块。今年 4 月,在无锡市组织的暗访测评中,宜兴市得分 94.18,比去年暗访测评高出 3.73分,徐舍镇美栖村、屺亭街道文庄村、周铁镇龙亭村、太华镇太平村、屺亭街道边庄村、芳桥街道华阳村等 6 个行政村进入“红榜”,占无锡市红榜总数的 27.3%。

(三)完善投入机制,为村庄环境整治提供保障。

宜兴市现有行政村 213 个,自然村 2887 个,涉农社区 39 个,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面广量大,全面完成全市村庄环境整治任务资金投入是关键。为此,宜兴市委、市政府积极开拓资金来源,采取多渠道筹资措施,确保投入力度,为村庄环境整治提供资金保障。市财政建立农村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以整治项目为抓手,采取以奖代补政策,2019 年以来,市财政兑现以奖代补政策资金超过 3 亿元,其中,兑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奖补资金 7400 万元,创建休闲乡村、特色田园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村、美丽农居建设奖补资金 1.6 亿元,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奖补资金超过 6000 万元。除财政资金投入外,宜兴市委、市政府积极动员和鼓励乡村(街道)、单位、村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以市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据统计,2019 年以来,宜兴市在农村道路建设,水利、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已超过 50 亿元。

三、问题和建议

宜兴市围绕乡村振兴总要求,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乡村发展环境改善,取得了积极成效,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幸福指数普遍提升。但对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富成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还存在短板。主要是宜兴村庄分散,加上经济发展的差异,地区之间存在不平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高要求与农村整体基础薄弱,短板明显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环境整治管护资金缺口较大,多渠道投入机制和筹资合力还不够完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能力不足,农民健康生活习惯养成需要引导。为了持续改善村容村貌与人居环境,推动乡村由环境美向宜居美转变、由一地美向全域美转变、由形态美向内在美转变、由一时美向持久美转变,奋力描绘新时代鱼米之乡新画卷。为此,我们通过调查,提出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是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把手”责任制,认真落实“市负总责、乡镇(街道)负主责”,村(涉农居委)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要深入基层。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及时了解整治工作情况,帮助和协调在村庄环境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三是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考核激励机制。市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提升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列入镇园街道和相关部门的考核,对整治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要因地制宜。

宜兴市农村面广量大,情况复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必须因地制宜推行,切忌一刀切。要根据山区、圩区、渎区,集聚村庄、零散村庄、富裕村庄、薄弱村庄等多种类型进行分类指导;要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特点,整治后农村既要保持环境整洁,服务便利等优点,也要保持独特的农村风貌和农民的生活气息,充分彰显本地特色,不要盲目“城市化”和“现代化”;整治中要注重保持村庄与周边农田、林地、水域等自然环境的协调,充分考虑宜居尺度、乡村形态、乡风民俗等;要筑牢生态屏障,构建农村生产生活绿色体系,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向绿色转型,推行节水、节肥、节约绿色技术,注重改土活水,绿化美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三)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机制。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资金保障。市、镇(街道)、村要统筹安排好各类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专项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讲究效益、形成合力”的原则,聚合财政和集体资金投入,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保障能力。二是要出台农村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政策,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支持。三是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要求,支持村级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四是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管齐下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问题。

(2022 年 6 月)